以前年度亏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处理原则一般有三种。一是对以前年度递延税项目进行处置,即核算当期实施有效可行外部交易,将其作为交易特殊项目;二是将其作为本期收入,计入本期收入中;三是将其作为本期费用,计入本期费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转回随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减小而转回。所以前年度亏损递延所得税资产随亏损弥补而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