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怎么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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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税务APP自然人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操作指南
一、下载与登录二、 申请01 登录后,选择【办税】按钮进入办税主页,在上方选择【发票使用】进入发票使用模块,选择【自然人增值税普通发票 】进入 申请入口页面
02 选择【自然人增值税普通发票 申请】,进入申请操作前的须知告知页面
点击【取消】按钮返回,点击【确定】进入填写收款方信息页面
03 填写完收款方信息点击【下一步】,进入请填写付款方信息页面
04 填写完付款方信息点击【下一步】,进入请填写货物劳务明细页面
备注 若收款方是第一次跟该付款方发生业务 发票,填写完资料后,点击【下一步】系统会提示是否将该付款方保存为【常用付款方】。 点击【确定】保存后下次可以直接选择【常用付款方】按钮打开常用付款方列表页,直接调用该付款方的信息,无需再次填写。05 点击【增加】按钮可以增加多个货物劳务(最多5个) 点击【删除】按钮可以删除当前页面的货物劳务内容(只有一个货物劳务时无法删除) 填写完货物明细内容点击【计算税费】进入税费明细页面
06 申请人可以查看本次申请的税费明细,点击【展开】按钮查看具体征收项目的对应税费明细 申请人核对税费明细若无异议(最终的税费明细以税务人员审核后的税费明细为准)点击【保存申请】
07 进入【确认发票信息】页面,点击【提交】将提交该申请单给税务人员审核,点击【删除】将删除该申请单
发票备注解释 个人所得税征收品目属于“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不预扣预缴税款,在 发票的备注栏内统一注明“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依法预扣预缴”;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等,在 发票的备注栏内统一注明“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依法代扣代缴”。三、税费缴纳01 选择【自然人增值税普通发票 查询】入口进入查询页面
02 申请单的状态分为:【全部】【未提交】【已提交】【审核已通过】【审核不通过】【已扣税款】【打印成功】,设置好搜索参数后点击【查询】出结果列表
03 审核通过的申请单可进行【作废】【缴款】【查看申报单】操作。点击方块其他区域进入后可以查看申请单详情;可以对申请单进行相对应的操作【货物明细】【查看计税】【作废】【查看申报单】
04 点击【缴款】进入缴款页面,支付方式目前有“银联|云闪付、支付宝、微信”三种
四、发票开具五、完税证明开具01 缴款后,返回 查询页面,点击【开具完税证明】
02 选择需要开具完税证明的缴款记录,点击【开具】进行操作
03 开具完成后,可进行【查看凭证】【下载凭证】【推送云书柜】等操作
04 完税证明开具成功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