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 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 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二)允许生活 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 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 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一季度为一个纳税期,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增值税免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自...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
1. 年销售额标准: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一般为500万元人民币以下;2. 纳税人类型: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各类企业和组织;3. 税率应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通常低于一般纳税人;4. 税收优惠:小规模纳税人可能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简化的税务申报流程;5.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023年小规模新政策划重点除了上述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国家税务总局还发布了以下...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指的是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21年3月31日发布的《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公告内容明确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意义在于,通过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