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将自产产品无偿赠与他人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你好,
企业将自产产品无偿赠与他人,税法视同销售,会计按成本价入账,、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按成本价出库)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按售价计算增值税)
这种捐赠支出不得所得税前扣除,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赠与商品需要纳税,具体税种和税额取决于商品的性质、价值及税法规定。在增值税方面,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需要缴纳增值税。这意味着,即使商品是免费赠送的,也需要按照销售行为来处...
因为自产、委托加工、购买的货物在起初购入原材料等时有一个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这样就减少了应交增值税的数额 如果你将自产等货物无偿赠与他人,抵扣的增值税就无法抵扣销项税。这样可与逃税有异曲同工之销。所以赠送时视同销售,用本身的成本计入销售收入,并按照物品的计税价格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产成品和外购的商品、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有价证券等用于捐赠,应分解为按照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即税法规定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流转税及所得税。捐赠行为所发生的支出,除符合税法规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可按应纳...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属于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不管是否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均视同销售货物,需按规定依法纳税。但是,有个针对特殊捐赠对象的临时免税政策,即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企业所赠送的货物虽然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但由于它不是因交易而实现的,而是一种馈赠,企业并未获得货币流入,所以这种赠送业务仍然属于非会计销售行为。企业在把货物赠送时其账务处理方法是:按货物的实际成本和按售价计算的增值税额之和借记“营业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