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国不分项抵扣是什么意思?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依据财税[1997]116号文件,企业能全面提供境外完税凭证的,可采取分国不分项抵扣。 第一,纳税人在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应按国别(地区)进行抵扣。在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包括纳税人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款及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中视同已缴纳的税款。纳税人应提供所在国(地区)税务机关核发的纳税凭证或纳税证明以及减免税有关证明,如实申报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不得瞒报和伪报。 第二,纳税人在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应分国(地区)计算抵扣限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按实施细则规定公式计算,即: 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所得÷境内、境外所得总额] 第三,纳税人在境外各国(地区)已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低于计算出的该国(地区) “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的,应从应纳税额总额中按实际扣除;超过“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的,应按计算出的扣除限额进行扣除,其超过部分,当年不能扣除,但可以在不超过五年的期限内,用以后年度税款扣除限额的余额补扣。
- 依据财税[1997]116号文件,企业能全面提供境外完税凭证的,可采取分国不分项抵扣。
第一,纳税人在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应按国别(地区)进行抵扣。在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包括纳税人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款及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中视同已缴纳的税款。纳税人应提供所在国(地区)税务机关核发的纳税凭证或纳税证明以及减免税有关证明,如实申报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不得瞒报和伪报。
第二,纳税人在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应分国(地区)计算抵扣限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按实施细则规定公式计算,即:
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所得÷境内、境外所得总额]
第三,纳税人在境外各国(地区)已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低于计算出的该国(地区)
“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的,应从应纳税额总额中按实际扣除;超过“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的,应按计算出的扣除限额进行扣除,其超过部分,当年不能扣除,但可以在不超过五年的期限内,用以后年度税款扣除限额的余额补扣。 - 分国不分项抵扣是针对企业所得税而的一项政策。通俗讲,就是我国企业在多个外国投资,年终收回的收益在国内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史来源分从哪个国家取得的来源,但不分在哪个国家投资的是什么项目的意思。
“分国不分项抵扣”的意思我国企业在多个外国投资,是针对企业所得税而的一项政策。纳税人在境外各国(地区)已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低于计算出的该国(地区)“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的,应从应纳税额总额中按实际扣除。
分国不分项抵扣是针对企业所得税而的一项政策。通俗讲,就是我国企业在多个外国投资,年终收回的收益在国内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史来源分从哪个国家取得的来源,但不分在哪个国家投资的是什么项目的意思。依据财税[1997]116号文件,企业能全面提供境外完税凭证的,可采取分国不分项抵扣。纳税人在境外...
分国不分项:企业在各个国家的所得按照国别分别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各个国家之间的亏损都不得相互弥补。计算企业当年应纳税总额时,仅汇总盈利国家的应纳税所得额。亏损的国家不得使用境内或其他国家的盈利弥补,但可以使用所在国的其他所得盈利弥补。不分国不分项:境外亏损不得使用境内盈利弥补,但允许使...
2.企业选择采用不同于以前年度的方式计算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时,对该企业以前年度按照财税〔2009〕125号文件规定没有抵免完的余额,可在税法规定结转的剩余年限内,按新方式计算的抵免限额中继续结转抵免。例如:在上例中,该企业选择“不分国不分项”,且2016年度尚未抵免完的余额为10...
分国”,是指外商投资企业有来源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地区)的所得,应分别不同国家(地区)计算税收抵扣限额。所谓“不分项”,是指外商投资企业来源于同一国家或同一地区的所得,那么,在确定扣除限额时,可不逐一区分各项所得,而是分别按照在每个国家(地区)取得的所得总额计算税收抵扣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