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们 中级财务会计问题求助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1、首先,无形资产的出租在会计上是确认“其他业务收入”的,只要不是以租赁业务为经营的公司,都要确认“其他业务收入”,而针对租赁公司,如果出租无形资产在其经营业务范围之内,应当为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区别主要看经营业务是什么!
2、是这样的,因为这个题目是附有追索权的,票据到期时,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付款人比较老实,把钱给银行付了,那么银行不会找你麻烦,就把短期借款和应收票据冲掉,把利息确认为财务费用;二是付款人不付款,跑路了,由于银行有追索权,银行直接把给你的钱又扣回去了。那你就得做这样的分录: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不会存在只付8000这种事情,银行看钱收不够,就不会要他那8000!直接找你贴现企业 - 1.收入和利得的区别就在于是否是经常性活动或者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其他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流入。我想出租无形资产至少应属于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其他活动,所以不应计入利得,而应计入收入。
2.
1)因为票据是附带追索权的,因此只有当债务清偿之后才能将票据从资产负债表中剔除,并同时确认融资费用。
2)付款人无法全额付款,由贴现人企业支付剩余款项,分录除上述分录之外,还应确认对付款人追索权:
借:应收账款 2 000
贷:银行存款 2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