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赠给客户的礼品支出是否要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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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赠给客户的礼品支出是否要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能否列支为业务招待支出? 律师解答: 1、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2、个人所得税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 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规定,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企业赠送礼品,需按上述规定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 3、参考《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业务问题解答〉的通知》(青地税函〔2010〕2号)规定,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需要而合理开支的招待费用,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扣除,但并非所有餐费都属于业务招待费。两者主要从发生的原因、性质、目的、用途、对象等方面进行区分,用于招待客户的餐费应当作为业务招待费进行处理,不得分解计入其他项目。 《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六条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 (五)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 因此,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需要而合理开支的招待费用,给客户的补品及住宿支出确为生产经营业务活动需要的,可以作为业务招待费,但旅游等费用如果是应该由个人承担的,不能在企业列支。
当公司送礼给客户时,需要记录这笔支出。从财务角度来看,送礼的支出可以视为业务招待费用或者礼品支出。具体分析如下:一、业务招待费 如果送礼是为了维护与客户的良好关系,或者为了吸引新的客户,那么这笔支出可以视为业务招待费。这是公司为了开展业务活动而发生的费用,可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科目中。二...
给客户送的礼品一般算作业务招待费或公关费用。详细解释如下:1. 费用性质:送给客户的礼品通常被视为一种业务上的开支,其目的是为了维护与客户的良好关系,促进业务合作。因此,这种费用通常被归类为业务招待费或公关费用。2. 记账处理:在企业财务处理上,这些礼品费用一般会记录在营销费用或公关费用中。
有三种意见:赠送时不视同销售,也不抵扣进项税;赠送时视同销售,但也不抵扣进项税;赠送时视同销售,但是抵扣进项税。送客户礼品属于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交际应酬消费,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单位...
送礼给客户应记入业务招待费用或客户关系维护费用。详细解释如下:一、业务招待费用 当送礼的目的是为了巩固与客户的商业关系,加深彼此间的合作与交流时,这些礼品支出可以被视为业务招待费用。在企业运营过程中,与客户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是非常重要的环节,而礼品往往作为表达合作意愿、增进感情的一种媒介。因...
公司向客户赠送礼品,做账时,一般在营业外支出、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等科目核算,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计入业务招待费或销售费用科目核算,账务处理如下: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销售费用)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 注:一般纳税人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应计算销项税额 赠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