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子公司与分公司纳税筹划方面有何区别?

讨论子公司与分公司纳税筹划方面有何区别?
  • 法律主观:纳税 筹划与税收筹划都是筹划,它们有三个字是相同,所以有很多人都认为它们是一个意思。其实它们是完全不一样,只是彼此之间有一点点的联系而已。那么,纳税筹划与税收筹划有什么联系? 网 小编告诉我们要看实际情况。 纳税筹划是对纳税的运筹谋划。纳税筹划是以企业为主体,通过对企业经营安排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改变来达到节税的目的;纳税筹划是以节省税款、规避纳税风险为目的的。大家知道,税务征管里有两个方面:征税——税务机关;纳税——纳税人。可见,纳税筹划是税务征管里的概念,只是纳税人这一方面在纳税时进行的运筹谋划。 税务筹划:是指税务部门总结以前的税务工作经验并对以后的工作加以修正和完善,作出周期性的计划。这里的税务工作是全面的包括税收,督察,管理等全面的工作。 税收筹划:是指 (1)税收筹划的主体是具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即纳税义务人; (2)税收筹划具有科学性,合法性,并符合公家的税收政策导向,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3)税收筹划的目的是获得税收的利益。 税收筹划是税收的筹划,税收是什么?税收就是“税的收取”。也可称“税的征收”。因为,政府依法收取就是征收。像管理就是“管辖治理”一样。不管有“五因素说”,还是“七因素说”或者“管理就是决策”……管理的本质就是“管辖治理”。税是什么?税字由禾与兑组成。禾在古书上指粟,就是谷-子。兑有凭票据支付或领取的意思。可见,当初的税是农民(当时可能也还没有工人等)把粮食缴给国家,以维持国家的生存。这里只是探讨“税”字的来源,或税收的起源。但要真正把握现代的税收的本质,只是探讨税的来源不行,必须将现时该事物的完整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税收(TAX)就是国家(地区)按照税法收取货币或实物。税法是国家(有立法权的地区)权力机关(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特定行为规范。按照税法收取的,就是税;按照别的法律收取的,就不是税。所谓“特定行为规范”是说,税法有区别于别的法律的特点;是逐步形成的现时的样式。税收是最高位的感念,其他的有关“税”的概念都是它属下的。 要是在纳税筹划与税收筹划方面需要帮助的话,可以在线咨询委托网专业律师来帮助你,他们是专业的。
    法律客观:《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 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居民企业在 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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