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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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是百分之七。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五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具体确定办法,由国务院依据本法和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四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一)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二)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前款所称纳税人所在地,是指纳税人住所地或者与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地点,具体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第六条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特殊产业和群体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应对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八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扣缴义务人为负有增值税、消费税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第十条 纳税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明确北京市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具体地点的通知》(京财税〔2021〕1770号)规定,一、纳税人所在地在全市各区的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内的,税率为百分之七。
纳税人所在地在全市各区的镇范围内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上述范围内的,税率为百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