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留抵的进项税额怎么办

公司注销,留抵的进项税额怎么办
  • 法律主观: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指导期内注销或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转出进项税,其留抵税额不退税。因此,公司注销时留抵的增值税进项税不予退税。
    法律客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第六条 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存货及留抵税额处理问题。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 首先,若企业尚有库存商品,而这些商品所对应的进项税额尚未抵扣,则需将此部分进项税额予以转出;其次,若库存商品已售出但未依法缴纳税款,则须进行补报并冲减留抵税额;最后,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销之际,如其库存商品无需进项税额转出,同时其留抵税额亦不得退还。然而,由于政策变动等特殊原因,税务...

  • 法律主观: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指导期内注销或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转出进项税,其留抵税额不退税。因此,公司注销时留抵的增值税进项税不予退税。法律客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 一旦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完成税务登记注销手续,企业便无法继续运营。若库存商品尚未全部售出,在后续仍需继续销售之际,需凭购货方提供之结算证明以及双方签署的购销协议,前往税务部门开具通用普通发票,并依税法规定,依照相应征税率缴纳税费。法律依据:《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第六条 一般纳税人...

  • 一般纳税人企业在注销时,账面原来留抵的进项税金如何处理是一个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当库存中有商品时,首先需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库存商品盘点。如果账面库存大于实物库存,表明有商品销售但未记账,需要将差额计算并补交增值税。反之,如果账面库存小于实物库存,表明有购进的货物未记账,应将货物退还给销货方...

  • 法律分析:一般纳税人企业办理注销时,期末存货对应的进项税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不需要转出,如果还有未抵扣的进项税,税务机关也不予退税。法律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 第六条 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存货及留抵税额处理问题 ,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