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当月免税收入已改好了,累计免税收入改不了,请问,在哪里能改?

个税当月免税收入已改好了,累计免税收入改不了,请问,在哪里能改?
  • 2019年为新个税元年,扣缴单位对综合所得进行预扣预缴时扣缴客户端已发生改变,2020年3-6月首次进行2019年度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个税APP及WEB端上线运行,网上流传一些退税功略,通常是在免税收入、费用扣除、减征比例、减免税额上做文章,这些项目的填写无论是扣缴端还是汇缴端都有明确的规定,不能随意填写,否则会有涉税风险。

      那么哪些是合规的免税收入,填在什么地方?
      费用扣除包括哪些?“其他扣除”中的“其他”包含哪些内容?
      减征比例包括哪些,在什么地方扣减?
      减免税额又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填报?

      还有一些按标准扣除的费用,填在什么地方?比如取得通讯补贴在当地标准限额以内可以据实扣除的,超过限额部分是不能扣除的。如《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因通讯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年第2号)规定:“通讯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税前扣除限额为每人每月300元。纳税人取得通讯补贴收入在限额内的,按实际收入全额扣除;超过限额的,按限额300元扣除。”这300元要填在什么地方?这些都是比较困扰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的问题。

      综合所得概念的引入以及税收法规的繁杂性,决定了新个税法的复杂性,下面就以上问题进行分类分析,再分扣缴义务人扣缴端与个人汇缴端两类具体操作进行归纳总结,扣缴义务人及纳税人遇到相关问题时,可以查询,希望对正在进行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有所助益。
  • 累计数据不是这样修改的。
    计算一下上月的累计数据差额是多少,把累计差额与当月数据合计,做本期的数据录入,即通过调整本期数据实现修改累计数据。
  • 简而言之,将年度累计收入减去不需要缴税的部分,按照税率表计算后,再减去已缴纳的税款,得出当月应预扣预缴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会导致一个看似矛盾的现象:纳税人的实际收入从年初到年末可能呈现逐月减少的情况。原因在于,随着应纳税收入的增加,超过一定阈值时会适用更高的税率,从而导致每月缴纳的税款逐...

  • 其中,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累计收入 - 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基本减除费用 -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每月的基本减除费用为5000元。对于复杂的计算,51个税管家贴心地提供了【累进预缴个税计算器】,只需在公众号后台输入“累进计算器”,就能获得Excel计算表...

  • 一、正面回答1、先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工资-个人代扣社保、公积金-6项专项扣除-其他免税收入-5000(起征额);2、计算本年累计应缴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大于0时,根据最新累进税率表进项计算个税;3、计算当月应缴个税=当月累计应缴个税-上月累计应缴个税。二、分析详情个税改革后,个税的...

  • 用去年累计的收入(比如1-10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个人并减去1-9月已缴金额就是10月应缴金额.采用累计预扣法计算应预扣税款时,扣缴义务人要以纳税人本年度截至当前月份取得的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计算...

  • 累计预扣法主要是通过各月累计收入减去对应扣除,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累计应缴税额,再减去已缴税额,确定本期应缴税额的一种方法。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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