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消费税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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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主观: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消费税 计算要分三种: 1、计算委托加工环节应交消费税时,有受托方同类物资销售价格的,委托方需要交纳的消费税=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消费税税率; 2、如果没有给出受托方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则委托方需要交纳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实际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3、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或直接出售时,则相关的消费税不允许抵扣,直接计入收回物资的成本中。
法律客观:《 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l-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委托方应在“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借方记录,加工费和消费税借记相应科目,加工费加消费税贷记“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待最终消费品销售时,消费税借记“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个体经营者加工的消费品,应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
借:银行存款等,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代收代缴消费税),委衡亮托方账务处理:购进材料时:借:物资采购(原材料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发出材料时: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原材料,支付加工费时:借:委托加工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支付消费税时 (1)若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则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2)若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则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1、委托方加工物资被回收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委托方应按对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等 2、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销售的,委托方应将对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人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等 3、委托...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依据税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委托方需承担纳税义务,而受托方则有责任计算并代收代缴消费税。例如,汽车制造公司委托橡胶厂加工轮胎时,橡胶厂需按照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即500万元的10%(50万元)代收代缴消费税。若委托加工条件不符税法规定,则需由受托方按自制应税消费品计算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