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的特征是什么

税收的特征是什么
  • 在我国居民个人和企业个人之所以需要缴纳税务,就是因为这是税务的三个特性所决定的,纳税人不纳税,那么法律就可以强制征收。因此接下来将由我为您介绍关于税收的特征是什么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一、税收的特征是什么 税收与其他分配方式相比,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习惯上称为税收的“三性”。 1、强制性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税收是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凭借政权力量,依据政治权力,通过颁布法律或政令来进行强制征收。负有纳税义务的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国家强制性的税收法令,在国家税法规定的限度内,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税收具有法律地位的体现。强制性特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税收分配关系的建立具有强制性,即税收征收完全是凭借国家拥有的政治权力;另一方面是税收的征收过程具有强制性,即如果出现了税务违法行为,国家可以依法进行处罚。 2、无偿性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通过征税,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的一部分收入转归国家所有,国家不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或代价。税收这种无偿性是与国家凭借政治权力进行收入分配的本质相联系的。无偿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政府获得税收收入后无需向纳税人直接支付任何报酬;另一方面是指政府征得的税收收入不再直接返还给纳税人。税收无偿性是税收的本质体现,它反映的是一种社会产品所有权、支配权的单方面转移关系,而不是等价交换关系。税收的无偿性是区分税收收入和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重要特征。 3、固定性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税收是按照国家法令规定的标准征收的,即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目、税率、计价办法和期限等,都是税收法令预先规定了的,有一个比较稳定的试用期间,是一种固定的连续收入。对于税收预先规定的标准,征税和纳税。
    二、税收的征收制度 国家税务总局为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正部级)。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税收承担着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调节社会分配的职能。1994年税制改革,省级以下国、地税系统分设。 国税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 1、增值税; 2、消费税; 3、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4、中央企业所得税; 5、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企业所得税; 6、海洋石油企业企业所得税、资源税; 7、印花税(证券交易部分); 8、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企业所得税(已废除); 9、中央税的滞补罚收入; 10、车辆购置税。 地税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 1、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 3、土地增值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 5、车船使用税; 6、房产税; 7、烟叶税; 8、资源税; 9、城镇土地使用税; 10、耕地占用税; 11、企业所得税(除国税征管部分); 12、印花税(除国税征管部分); 13、筵席税(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6号,宣布筵席税已经失效); 14、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 15、教育费附加。三、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所谓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在采取一般税收管理措施无效的情况下,为了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和国家征税的权利所采取的税收强制手段。这不仅是税收的的无偿性和固定性的内在要求,也是税收强制性的具体表现。当今各国都在税收法律或行政法规中赋予了税务机关必要的税收强制执行权,以确保国家征税的有效行使。 《税收征管法》第40条赋予了税务机关必要的强制执行权。根据此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的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2)扣缴、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起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个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维持生活所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内。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上述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但是,税务机关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要有确切的证据并严格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决不能随意行使强制执行权。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税收主要有三个特征,即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习惯上称为税收的三性,三性是统一的整体。以上便是为您带来关于税收的特征是什么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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