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0税率是免抵退还是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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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已经对出口货物和服务要求通过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中开具普通发票了,从各地税局发布的开具出口货物或服务普通发票的要求来看,对于税率的选择上基本都是要求开具免税发票。 那么出口企业对于所出口的货物、劳务或服务在开具发票时应该选择什么税率呢?先来看下各地对于出口发票开具的规定: 1. 四川省发布的四川省国家税务局2017年第5号,其中对税率的规定为“出口货物及劳务服务使用退(免)税或免税政策的,出口企业在开局时选择免税开票选项。出口货物及劳务服务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企业在开具时应选择适用税率开具发票”; 2.广东省发布的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8号,其中对税率的规定为“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以下简称出口企业)出口货物或提供出口劳务、服务时,应在 系统升级版开具五联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时选择“免税开票”选项”、“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或提供出口劳务、服务,出口企业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出口企业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得选择“免税开票”选项,应选择“适用税率”开具发票”; 3.浙江省发布的浙江省国税局公告2017年第10号,规定“对于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增值税零税率政策和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或服务,出口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选择“免税开票”选项;对于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或服务,出口企业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得选择“免税开票”选项,应选择“适用税率”选项。” 另外还有济宁国税、张家港国税、厦门国税、南通国税等对于出口企业开具普通反时都要求对执行退(免)税和免税的业务选择免税。其他地区的规定不再一一列举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再根据出口货物劳务、销售服务的退税政策来看,出口货物劳务、服务有三种退税政策:退(免)税、免税、征税。因此,出口企业在开具出口发票时应注意区分: 1、对于出口后享受退(免)税的货物劳务和服务应在开具普通发票时税率选择“0%”(实操中,开具0%或免税税率是没有区别的,但是对于执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如果普票税率开具了免税,在增值税申报时其销售额会采集到附表一第18、19栏的免税销售额栏次,应手工调整到16、17栏的免抵退销售额栏次) 2、对于不符合退(免)税但符合免税的,在开具发票时税率应选择“免税”; 3、对于即不符合退(免)税也不符合免税而需要征税的货物,在开具发票时直接选择该货物的适用税率(小规模直接用征收率开具)。 4、在出口后开具发票时,如果还不确定是否享受退(免)税、免税的业务,可暂时按退(免)税业务开具,等后续确定了不能退税或免税,而是需要视同内销征税时,再行冲减原开具的0%或免税税率发票,再按适用税率重新开具(或者无需重开,直接调整申报)。 在实务操作中还是要以各地的规定为准。
对于生产企业,可以享受免抵退税政策;外贸企业则可以享受免退税政策。在实际操作中,若出口货物享受退(免)税,应选择“0%”税率开具普通发票。值得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开具0%或免税税率是没有区别的。然而,对于执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其销售额在增值税申报时会被记录在附表一的第18、19栏免税销...
现行出口货物增值税的退(免)税方法有五种:1、免、退税:即对出口销售环节增值部分免税,进项税额退税。2、先征后退税:即先按出口货物离岸价征税,在单证齐全后予以退税。3、免、抵、退税:即对出口销售环节增值部分免税,进项税额准予退税的部分从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中抵扣,不足抵扣的部分实行退税。
因此,出口企业在开具出口发票时应注意区分: 1、对于出口后享受退(免)税的货物劳务和服务应在开具普通发票时税率选择“0%”(实操中,开具0%或免税税率是没有区别的,但是对于执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如果普票税率开具了免税,在增值税申报时其销售额会采集到表一第18、19栏的免税销售额栏次,应手工调整到...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2016修订),出口货物的税率为零,除非另有规定。零税率意味着出口环节免税,并退还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额,即出口退税。出口退(免)税主要包括以下三类:出口免税并退税:适用于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免)政策范围。出口免税不退税:出口免税政策的范围,与免税政策相同。出口不免税...
在国际贸易中,为了鼓励本国商品出口,很多国家实行出口退税政策。当企业出口商品时,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可以享受到退税的待遇。所谓的“免抵退”是指在这个过程中的三个环节:免税、抵扣和退税。免税环节的解释 免税指的是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即出口货物在销售环节不征收增值税等税收。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