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如何纳税

企业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如何纳税
  •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应计入收入总额。

    同时根据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相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的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在建工程试运行生产产品的收入既不属于不征税收入,又不属于免税收入,应该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相应的成本也应允许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第三条规定,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应计入收入总额。同时根据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相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的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

  •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在建工程项目,在达至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试运转过程中取得的产品销售收入,应冲减工程成本。但是在核算应纳税所得额办理纳税申报时应把这笔收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因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32号)规定:“企业在建工程...

  • 而税法规定,在建工程试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销售商品收入,应作为销售商品,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总收入计征企业所得税,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两者存在差异,所以会计处理是按会计的规定冲减在建工程成本,但是在计算所得税时按税法的规定确认收入,这里属于税会差异,属于调表不调账的...

  • 二、分析、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总收入予以征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因此,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应将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扣除试运行所发生的支出后的差额,并入当期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三、试运行期间的生产产品可以销售吗试运行期间的生产产品如果还...

  • 库存商品等科目,贷在建工程(待摊支出)科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32号)规定,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收入总额征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因此,上述公司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万元(12.87÷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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