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特许权使用费交的进口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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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规定:
“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规定: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规定:
“第十九条 条例第九条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进口的上述货物,如不是用于上述不得抵扣的范围,取得合法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其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按规定进行抵扣。否则不得抵扣。
“第十九条 条例第九条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进口的上述货物,如不是用于上述不得抵扣的范围,取得合法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其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按规定进行抵扣。否则不得...
根据描述,我们理解上述的技术许可费属于特许权使用费的增值税应税服务范围;结合国税函[2009]507号,上述技术服务应该也属于与技术许可直接相关的,故也属于特许权使用费的一部分。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贵司向美国支付上述特许权使用费(技术许可及技术服务费)应该代扣代缴6...
“营改增”以后,境内企业对非居民企业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时,除了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以外,还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非居民企业提供的服务属于销售无形资产或现代服务业的,对外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代扣代缴税款的增值税税率为6%。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对外支付特许权使用费代...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无形资产完全在境外使用则不征增值税,无形资产在境内使 用或境内外使用则需扣缴增值税。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收人来源地的判定 原则,只要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方在境内,无论是否完全在境外使用,均需依法扣缴 预提所得税。
特许权使用费在增值税计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境内单位特许权使用费增值税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特许权使用费指使用其它经济单位所有的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