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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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由开具之日起180天改为360天。
仅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认证或比对期限由开具之日起180天改为360天。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或比对期限还是开具之日起180天。
【 认证的程序?】
增值税进项发票的认证在税务机关的认证系统进行。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以后,就可以到税务机关大厅进行 的认证,认证的目的是确认 的真假,只有通过认证的发票才能抵扣。认证的过程很简单,只需要将发票准备好,拿到国税申报大厅,由税务工作人员将发票信息扫入系统,由系统自动进行比对,就可以确认发票的真假。 对于开展了网上认证的地区,纳税人可以在自己单位将发票通过扫描仪扫入,将数据文件传给税务机关就可以完成认证。 认证的期限为从开票之日起360天,目前当月认证的发票必须在当月抵扣。
【认证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处理?】
把本月认证的订在一起,有个封皮,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奖本月认证的通知书和清单一起打印出来,附在前面,以备日后税务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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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 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执行。
认证方式:办税大厅扫描认证、企业下载按照网上勾选认证平台自行勾选认证。当月认证的进项必须在次月申报期内,填列增值税申报表进行申报。未填列申报的,税务部门会视同企业自动放弃抵扣。 - 国税总局2017第11号公告:十、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 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是360天,扫描认证或者网上勾选,确认,认证后申报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是从开具发票的当天起到之后的180天之内,如果没有在这个期限之内完成认证的话,则是不能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的。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 综合服务平台对上述扣税凭证信息进行用途确认。需要注意的是,只有经过税务局认证...
因此,从开票之日起为认证期限的第一天,认证期限为180日并非6个月。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 ;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
法律分析:我国 的抵扣认证期限是180日。专用发票是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增值税应税项目使用的一种特殊发票,它不仅是一般的商事凭证,而且还是计算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发票开具日期起180天之内认证,可以抵扣进项税,当期够抵扣不完的,可以留...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为360天,这一期限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是重要的时间节点。纳税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认证和申报,否则将无法享受相应的税收抵扣政策,可能会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税务合规性。因此,纳税人应当密切关注这一期限,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税务操作。需要注意的是,对于2017年...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效期为180天,必须在此期限内到税务局办理认证;超过180天未认证的发票,不能用于抵扣进项税额。普通发票的有效期为6个月,过期后仍可使用,但不能用于税款抵扣。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360天内进行认证或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