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的复核与收款人名称没打、有没有问题?麻烦了、急用的、谢谢
4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开票的时候不打收款和复核,不影响收票方抵扣。但是如果涉及退货开红字发票的时候,国税验票时候就会查看收款和复核有没有人名。建议可以盖人名章,补救一下。当然机打的是最好的。
原则上是要打的,如果没打也不影响记账和抵扣,重点是要看购货方愿不愿意接收这票了,有的公司财务要求不是很严格的,可以接受,但要求原格的就不行。要不然最直接的就是盖名章了。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有七要素:包括开票日期、 码、发票号码、购销双方的税务登记号、金额、税额,七要素不错就行,因为七要素对应密码区。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管理。
1、基本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除另有规定外,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2、特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2)销售免税项目;
(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票开具 - 开票的时候不打收款和复核,不影响收票方抵扣。但是如果涉及退货开红字发票的时候,国税验票时候就会查看收款和复核有没有人名。
建议可以盖人名章,补救一下。当然机打的是最好的。 - 你好: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有七要素:包括开票日期、 码、发票号码、购销双方的税务登记号、金额、税额,七要素不错就行,因为七要素对应密码区。
希望能帮到你。 - 原则上是要打的,如果没打也不影响记账和抵扣,重点是要看购货方愿不愿意接收这票了,有的公司财务要求不是很严格的,可以接受,但要求原格的就不行了。你先咨询对方意见吧,其实补救的方法还是有的,E税宝有一个补打功能,如果你单位有使用,你直接补打就可以了。如果没E税宝,也可在EXCEL中设好格式,但是这比较麻烦,要不然最直接的就是盖名章了。
法律主观: 的收款人和复核人和开票人要填写企业所有者的名字。开票人与收款人可以写同一个人的名字,也就是企业所有者的名字,复核人另外填一个名字,也就是公司会计人员的名字,要求是三个人的名字有两个不相同。法律客观:《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
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开票人和复核人必须分离。这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确保单位能够严格执行会计监督制度。具体来说,开票人负责发票的开具,而复核人则负责检查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这样的分工设置,是为了保证会计工作各环节之间相互独立,相互监督,从而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与合规性。在会计工作中,...
在税务处理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人、收款人与复核人之间是否有特定的关联性?答案其实并不绝对,关键在于地方税务管理的严格程度。理论上,开票人、收款人和复核人可以为同一人,没有严格的规定要求三者必须互不相同。然而,实际情况中,不同地区对这一流程的管理存在差异。以广州为例,当地税务机关要...
税法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发票管理办法均没有明确规定三者不能为同一个人。 一般来说,财务岗位职责应予合理分工,以起到互相监督的作用; 开具发票在填开时,票面所示的开票人与收款人可以同为一人,或复核与收款也可以同为一人,但开票人与复核人则不能同为一人; 请对相应职责予以合理分工,...
综上所述:虽然税务上没有明确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人和复核人不能是同一个人,但从内控管理的角度来看,为了保证发票的真实性和质量,防止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开票人和复核人最好不要是同一个人。同时,无论开票人、收款人和复核人是否为同一人,发票最终都必须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核和核销,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