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型公司进项和销项名称与数量不一致,是否可以?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这是可以抵扣的,你说的情况并不算是进销货物名称不一致,只是销售的时候名称更明细了而已,货物种类和实质性质并没有改变,不会影响抵扣。
应该不行,因为你是非生产型企业,不能生产加工。 如果你有 加工费 的进项,就可以这样开票。
商贸公司开票进项和出项需要一致。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商贸公司在开具 时,进项发票和出项发票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等信息应该保持一致,以便于税务部门进行监管和审计。商贸公司在采购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会收到供应商开具的 ,这些发票是商贸公司的进项发票。商贸公司在销售商品或...
货物名称应该一致,数量不能确定,进货数量-销货数量=库存数量。库存为零时,数量才是一致。
我公司进水泥,销售数量小于进项数量,原因是上半年卡泥价格此我下半年开出的票水泥价格高。
一般情况下,对于商贸企业,要求必须进销一致,名称也要求一致。因为,正常情况下,对于商贸企业,应该进什么、销什么,进多少、销多少。销售数量多于购进数量是不正常的。而且,只要开具了发票,信息就会出现在税局的系统中,这些情况税局能够分析出来。年底倒不一定会查。但是如果是虚假的,税局迟早会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