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预收工程款如何缴税

建筑企业预收工程款如何缴税
  • 注意1: 若是项目在同城,就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若是项目在异地,应该在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注意2: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参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第二条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修改为“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问题二 建筑企业收到预收账款时,一定要预缴增值税吗? 答复: 也有特殊情况。小规模建筑企业收到预收账款时,无论本地项目还是异地项目的: 1. 如果不存在分包的情况下,当期预收账款金额大于15万元的才预缴增值税; 2. 如果存在分包的情况下,当期预收账款减去分包款后差额大于15万元的才预缴增值税。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 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第二条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第五条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问题三 建筑企业收到预收账款时,能否开具发票? 答复: 可以开具不征税发票。
    参考: 编码6“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 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 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 603“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 604“代收印花税” 605“代收车船税” 606“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 607“资产重组涉及的房屋等不动产” 608“资产重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 609“代理进口免税货物货款” 610“有奖发票奖金支付” 611“不征税自来水” 612“建筑服务预收款” 问题四 建筑企业收到预收账款时,预缴的增值税如何做账? 答复: 预收款开具收据或开具不征税发票的: 1、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预交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一般计税方式)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简易计税方式) 贷:银行存款 问题五 建筑企业收到预收账款不再作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但是收到工程进度款是否属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答复: 收到工程进度款属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注意: 1、收到工程进度款时,为收到工程进度款的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2、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3、提供建筑服务过程中或之后,甲乙双方在书面合同中约定付款日期的,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4、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5、质押金、保证金为实际收到的当天发生纳税义务。 参考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45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参考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被工程发包方从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押的质押金、保证金,未开具发票的,以纳税人实际收到质押金、保证金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应预缴税款=(工程预付款-分包款)/(1+10%)乘2%,应预缴税款=(工程预付款-分包款)/(1+9%)乘2%;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工程项目:应预缴税款=(工程预付款-分包款)/(1+3%)乘3%。

  • 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1)预缴地点: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指的租赁)贷:银行存款(或累计折旧等)5、发生的其他直接费 借:工程施工——其他直接费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等)6、月末确认收入和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按当期确认的合同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倒挤)贷:主营业务收入(按当期确认的工程结算收入)7、施工企业合...

  • 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因此,预收性质的工程价款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

  • 在工程尚未动工之前预收的工程款取的预收款收入均应按规定预缴税款,相应应当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但不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 预收工程款的票据开具有三个选项:第一,建筑企业可以开具普通收据,待增值税纳税义务产生时再开具相应发票;第二,可以开具“612建筑企业预收款”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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