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什么是非应税劳务?

什么是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什么是非应税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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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描述:

    什么是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什么是非应税劳务?

    解析:

    按照现行的流转税制的规定,对所有货物销售及加工、修理修配行为一律征收增值税;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行为一律征收营业税。两税并立,就意味着某种行为一旦确定为征收增值税,就不征营业税,反之亦然。而在实际经营中,纳税人除了主营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项目外,还兼营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项目,税法称之为兼营行为。

    《 人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这句话是指纳税人在实际经营的劳务与货物中包含应税的和非应税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无法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而不征收营业税。

    应税劳务与货物,即税法规定要征收税赋的劳务或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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