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评估价还是合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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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法要求采用合同价!
但是,如果合同价明显不公允的情况下,税务部门有权重新核定价格!
税法规定:纳税人销售不动产的营业额为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时从购买方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应该采用合同价,但是,如果合同价明显不公允的情况下,税务部门有权重新核定价格
- 合同价,即售价。如果价格明显偏低且无合理解释的,税务可以做调整。
在销售不动产的计税过程中,纳税人的营业额指的是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这些费用包括了销售不动产的交易总额。对于单位无偿赠与他人的不动产行为,税务机关会参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视同销售不动产来征税。如果价格明显偏低无合理理由,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核定:首先...
法律主观: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提供应税劳务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或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统称为营业额。营业税的营业额一般按以下原则确定:(1)以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营业额。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各种性质的价...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提供应税劳务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或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统称为营业额。营业额的计算遵循以下原则:(1)营业额包括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时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涵盖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各种性质的价外收取。(2)特定费用可从营...
营业税1、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计税依据根据《 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 (1)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2)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其营业额比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确定。对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的行为,不应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提供应税劳务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或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营业税是对在 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是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以及销售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