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销售液化气业务购进液化气钢瓶取得专用发票进项税能否抵扣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液化气钢瓶属于商品包装物。
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34号):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第223号):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所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包装物租金……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单位销售液化气的钢瓶租金属于价外费用,应该征收增值税,购进液化气钢瓶取得的专用发票进项税可以抵扣。
另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包装物押金逾期期限审批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827号):纳税人为销售货物出租出借包装物而收取的押金,无论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长短,超过一年(含一年)以上仍不退还的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企业销售液化气时,涉及到液化气钢瓶的会计处理,主要需要明确的是,钢瓶是否作为包装物还是固定资产进行核算。首先,液化气钢瓶作为长期使用的资产,其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应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将其纳入非流动资产的范畴,归类为固定资产,具体细分为“储存设备”。这一分类有助于更准确地反映钢瓶的长期价值...
本罪,处五年以下 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 ,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经营液化气钢瓶,是违法行为。如果经营的是合格的液化气钢瓶,需要补办经营许可证,通常情况下不会拘留的。如果非法经营不合质量的...
液化气钢瓶单位价值没有达到固定资产的标准,应该记入“低值易耗品”科目。如果你单位执行了新会计准则,新准则对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没有做出规定,可以记 入“固定资产”科目;也可以记入“低值易耗品”科目。如果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残值率5%,折旧年限5年(税法折旧年限:与生产经营 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
楼主您好!液化气钢瓶是使用期超过1年的资产,按照规定应作为非流动资产核算,可以做固定资产—储存设备。液化气钢瓶可以按3-5年折旧,当钢瓶被检测站检测列为报废瓶时,应将其列入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下,处置后发生损失的做营业外支出,有变卖收入的,做营业外收入。购入时做:借:固定资产:周转用钢...
液化气站买钢瓶入账为低值易耗品。液化气钢瓶单位价值没有达到固定资产的标准,应该记入“低值易耗品”科目,低值易耗品是指单项价值在规定限额2000以下的消耗品。因此,液化气站买钢瓶入账为低值易耗品。液化气钢瓶与液化气钢瓶内的气体都是低值易耗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