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未抵扣固定资产 增值税计算

出售未抵扣固定资产 增值税计算
  • 首先要明确,购买时是不能抵扣还是你自己没有抵扣;
    购进或建造时按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才可以按3%的征收率减按2%计税。如果是政策规定可以抵扣,但由于纳税人自己的原因没有抵扣,则不能按简易计税方法。
    销售额103万,按照“3%的征收率减按2%”计算的话,不含税金额=103/(1+3%)=100,应缴纳增值税=100*2%=2万元。
    在做账务处理时,发票开3%,多出来的一万做到营业外收入,纳税申报表填入“应纳税额减征额”一列。
  • 一般纳税人出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进项税未抵扣),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按税额=销售额×2%。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

  • 销售未抵扣进项税旧固定资产一般按增值税税额=含税售价÷(1+4%)*2%纳税。附:2009年1月1日以前购进的固定资产并且未纳入试点,按照简易办法依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含税售价÷(1+4%)×4%×50%。

  • 故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然而,如贵公司购进车辆按照规定可以抵扣进项税,只是因自身原因未抵扣,此类情形不属于按简易办法征收的范畴。在处置此类资产时,应按照适用的17%税率缴纳增值税。综上所述,企业销售未抵扣进项税资...

  •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1、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财税〔2008〕170号文件第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中“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因此,自2014年7月1日起,一般...

  • 或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其进项税未申报抵扣的,出售时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计算公式为:应缴增值税=售价÷(1+4%)×4%×50%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外的企业,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计算公式为:应缴增值税=售价÷(1+3%)×2%需要提请注意的是:1、上述固定资产中,如果有需要过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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