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充电桩业务服务费税率及电费税率

陕西省充电桩业务服务费税率及电费税率
  • 充电桩充电服务费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6%,小规模纳税人为3%。用充电桩等充电设备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等电动交通工具)提供的充电服务,实质属于销售电力的行为。一般纳税人应按照销售电力产品适用16%税率(2018年5月1日前执行17%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会计分录为: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扩展资料税率区别:1、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达不到前述标准的为小规模纳税人,此外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以及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也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在达到标准后经申请被批准后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对小规模纳税人实现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其进项税不允许抵扣。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增值税税率为3%。2、一般纳税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达到标准的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此外对于生产型纳税人如果会计核算健全的,这一标准可以放宽至30万元人民币,但对非生产型商贸企业无论其会计核算健全是否健全均要达到标准才能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另外,由于自1999年起国家强制推广税控加油机,并禁止非税控加油机的生产和销售,所以国家税务总局2001年12月3日发布国税函[2001]882号《关于加油站一律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的通知。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将所有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都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而无论其规模是否达到标准和会计核算是否健全。
  • 充电桩充电服务费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6%,小规模纳税人为3%。用充电桩等充电设备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等电动交通工具)提供的充电服务,实质属于销售电力的行为。一般纳税人应按照销售电力产品适用16%税率(2018年5月1日前执行17%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

  • 充电桩充电服务费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3%,小规模纳税人为3%,现阶段执行1%的税率。 用充电桩等充电设备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等电动交通工具)提供的充电服务,实质属于销售电力的行为,按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税。

  • 一种观点认为,若充电桩业务未做业务划分,统一按销售电力业务,应按照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若可做业务划分,则电费部分按照13%税率,服务费部分按照6%税率缴纳增值税。然而,另一些观点指出,自2022年5月1日起,充电业务中的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应统一按13%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但这类信息来源和政策引用...

  • 3%至1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查询,用充电桩等充电设备为电动汽车(含电动自行车等电动交通工具)提供的充电服务,实质属于销售电力的行为,一般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应按照销售电力产品适用13%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 充电桩收费可分解为两个业务,电力销售和服务费,电力销售按照17%税率,服务费按照6%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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