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进项发票已经认证,但老板不想抵扣,怎么办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你就放在手上,到下月想抵扣时再抵扣了,在增值税附表中注明已认证但未抵扣项目中.但时间不能太长.
问题中的这种情况属于将电子发票进行了作废,而纸质发票交给了购货方,并且购货方通过了认证进行了进项税额抵扣。在增值税稽核系统属于作废发票,那么在次月的19号经过国家税务总局进行比对以后,系统会提示发票为作废发票,会通知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协查,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会通知购货方作进项税额转出...
1、如题所述,依法取得的 既然已认证抵扣,就不应退回开票方;2、应向开票方了解取回发票的缘由,再作下一步对应计划;3、一般情况下,开票方可以依法申请并开具红票冲减后,再重新正确开具发票,受票方收到红票后作进项税额转出,正确发票作为账务处理合法依据;4、以上仅供参考,建议制定解决...
一、如果是6月份的认证的进项发票,现在还是申报期,购货方可以通过到国税机关进行补充申报调整申报表。(申报期申报表有误是可以进行补充申报调整的,写一个说明函以便国税局备案)二、如果是上个月以前认证的进项发票,走“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处理流程。
面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但国税局告知对方将发票作废的情况,处理方式应遵循以下步骤。首先,需将已认证发票的税额从进项税额中转出,以确保财务数据准确无误。接着,应及时与对方联系,询问作废的具体原因,以便了解具体情况。进一步的处理方式可能包括要求对方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或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