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 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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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纳税人购进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具体是指什么?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应当与实际抵扣税款的纳税人一致,否则不予抵扣。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抵扣的,票上需注明旅客身份信息。 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19年4月1日及以后实际发生,并取得合法有效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的或依据其计算的增值税税额。 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为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为2019年4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如何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4.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5.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接受旅客运输服务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客票,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不必注明旅客身份信息,但客票必须注明旅客身份信息,否则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第一项第3点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
法律分析: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国际旅客运输服务不能抵扣),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法律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第六条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一般纳税人抵扣进项税的规定进一步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将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并把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支付的进项税由分两年抵扣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增加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对主营业务为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按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政策实施期限暂定截至2021年底。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A.票价×9%;B.(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C.票价÷(1+9%)×9 D.(票价+燃油附加费)×9%参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