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卡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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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物卡可以,预付卡不可以。 《公告》规定售卡方销售预付卡时不缴纳增值税,不得向购卡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对开具项目进行详细规范。 企业购进超市购物卡,只能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规定,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不缴纳增值税。 售卡方应按规定向购卡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 。因此,企业在购买超市购物卡时,可取得税率栏为“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按预付款项进行核算,由于支出尚未实际发生,相关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如果将购物卡发放给企业员工,尽管可能尚未实际消费(即购买货物或服务),但因购物卡的所有权已经从企业转移至员工,企业购买购物卡的相关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以下简称34号公告)等的规定,可作为工资、福利费进行核算,并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用于交际应酬的,应作为业务招待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扣除限额并进行扣除;在企业内部使用的,则在支出实际发生时,凭购物小票等相关凭证在税前扣除。
扩展资料 在实务中,企业经常发生购买超市购物卡和加油卡的情形。尽管都是先充值后消费,但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处理上,两者存在一定区别:超市购物卡不一定要实际消费完才能在税前扣除,而加油卡则必须在实际使用后才能在税前扣除。不仅如此,具体如何处理,还须结合用途来区分,建议企业予以关注。 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规定,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可以发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动力燃料销售企业发行的,用于为确定的生产经营性车辆兑付动力燃料的记名预付凭证,不适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所以,超市购物卡属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加油卡不属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加油卡的税务处理,应根据《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的规定进行。
按规定,购物卡本身不能直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情况下,只能为其开具普通发票。然而,如果确实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采取分次开票的方式,即在购物卡使用后,根据实际购买的商品或服务金额,分多次开具相应的发票。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分次开票的方式仅适用于非个人消费的场景,即单位或企业消费。对...
送给客户的购物卡确实可以进行开票,但需要注意的是,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而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是因为购物卡被视为一种不需纳税的预付卡销售及充值业务。根据相关公告,售卡方在向购卡人或充值人销售购物卡时,应当遵循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不符合规定,因为购物...
赠送客户的购物卡可以进行发票开具,但必须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而不能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主要是因为购物卡属于不纳入增值税纳税范围的预付卡销售和充值项目。根据相关规定,售卡方在销售购物卡或为其充值时,应当遵循公告要求,为购卡人或充值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而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这里需要特别...
可以的。企业购进超市购物卡,只能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应按规定向购卡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
商场销售购物卡不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只以当购物卡消费时才可以开具发 票。对于免税货物和个人消费及烟酒、餐饮、娱乐活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票,则增值税普通票都是可以开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