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的增值税票己认证,对方通知此发票作废.我应该怎么处理?谢谢

收到的增值税票己认证,对方通知此发票作废.我应该怎么处理?谢谢
  • 1、当月未记帐:不要入帐。让对方重新开具发票再入帐。稍后几个月国税稽查局会来函协查,到时说明未作进项抵扣即可。
    2、当月已记帐:冲销原凭证。让对方重新开具发票再入帐。稍后几个月国税稽查局会来函协查,到时说明未作进项抵扣即可。
    3、上月已记帐:作进项转出处理。对方重新开具发票再入帐。稍后几个月国税稽查局会来函协查,到时说明已作进项转出即可。
    4、上月的未记帐:那就说明你的处理有问题,税法规定当月认证当月抵扣处理。可以参照1来处理。
    5、当月认证的发票不可以用在下月再抵。税法规定当月认证当月必须抵扣。
  •   过错在对方,要求对方再开一张过来,退回原发票。

      收到重开的发票后,将原发票、抵扣联复印两张,其中一张注明原因替换原入账发票,依据抵扣联复印件做进项转出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对方公司
      贷:相关科目(原对应科目)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将第二张复印件注明原因及收到的发票
      借:相关科目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其他应收款——对方公司
      注意:必须收到对方开来的发票才能退回废发票
      如果税务严厉要求无条件退票,没办法,承认损失,只能做进项转出一个分录

      如果购买方在认证当天(包括网上认证企业)发现有取得的属作废发票,必须在认证当天下班前及时通知主管税务机关在认证系统中删除已认证信息,隔天后无法删除已认证信息;如果购买方已认证的抵扣发票属作废发票,在次月纳税申报时应作进项税转出。(注:购买方将“发票联”、“抵扣联”退回销货方前,应先取得销货方出具的情况说明,并留存一份复印件。)
  • 如果当月未记账,在我们这是直接在当月已认证的进项税里,把那张发票减掉,国税局稽查科会找你们单位,出具一份这张发票没有抵扣的原因证明,盖公章,交到稽查科就可以了
    如果当月已记账,就只好红冲,如果货已到,做暂估处理
    如果上月已记账,本月才认证,也是做红冲,货已到,做暂估处理
    如果上月未记账,本月已记账,同二,本月未记账,同一
    当月认证的发票,一定要记入到当月的进项税总额里,进项大于销项的部分自动留抵到下月
  • 一、当月未记账:到主管税务机关做取消认证处理并加盖取消认证章,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给销货方,销货方可以在开票系统内做作废处理。货物交易存在的话重新开具发票;
    二、当月已记帐:冲销原凭证,货物交易存在的话让对方重新开具发票再入帐。
    三、上月已记帐:冲销原凭证并补缴增值税,货物交易存在的话让对方重新开具发票再入帐。
    四、上月的未记帐:税法规定认证的当月必须抵扣,如果此票没有问题也不能抵扣了;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给销货方,货物交易存在的话重新开具发票(如果发票没有问题,对方也未做作废处理,仅仅因为你企业未在认证的当月抵扣或90天内未认证是不允许退回重开的)。
    五、(国税发[2003]17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天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的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 面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但国税局告知对方将发票作废的情况,处理方式应遵循以下步骤。首先,需将已认证发票的税额从进项税额中转出,以确保财务数据准确无误。接着,应及时与对方联系,询问作废的具体原因,以便了解具体情况。进一步的处理方式可能包括要求对方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或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措施。

  • 不能作废,符合实际业务要求的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可根据下列要求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即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以及销售方已抄税认证的发票在当月不能按作废处理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开具红字 的有关事宜。增值税红字...

  • 不可以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 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可以归纳为三种:(1)购买方认证相符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

  • 增值税专用发票己通过认证,就是可以抵扣销项税的进项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

  •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等。由受票方(认证发票方)向主管税务局说明情况,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税务局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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