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税务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税务政策
  •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2022一、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1.《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2.《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号) 4.《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 5.《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年第24号)二、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三、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
    四、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为在 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 2.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其中服务贸易类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须满足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按照《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执行。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4.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其中服务贸易类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5.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 【政策依据】 1.《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 2.《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44号)五、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六、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凡在2022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项政策。企业选择适用该项政策当年不足扣除的,可结转至以后年度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七、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以下简称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接收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2号)
  • 2、延长亏损结转年限 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3、境外所得税收优惠 来源于境外所得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1、企业申请...

  • 第一,企业所得税率优惠。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相比原25%的税率降低40%。第二,“两免三减半”政策。对于深圳市内2008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高新技术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头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第三,人才安居政...

  • 1.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自2008年1月1日起,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由25%降低至15%,较原税率降低了40%。该税收优惠为连续三年,期间企业可申请复审,通过复审后可继续享受三年税收优惠。例如,若企业年纳税额为100万元,通过认定当年即可享受40万元的税收减免,三年累计...

  • 1、高新技术企业可以获得税收优惠税率的减免,尤其是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如属于特区内的新设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还可以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如果是在经济特区内所取得,那么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第二年...

  •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企业所得税优惠 1、减按15%的税率征收: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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