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了交增值税中的城建和教育附加,现在要罚钱,有解决方法吗?

漏了交增值税中的城建和教育附加,现在要罚钱,有解决方法吗?
  • 相关规定是这样的:
    补交税款,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可处以应纳税额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罚与不罚,主动权在税务机关。多说好话,不行就找找关系,一般补上税款和滞纳金就行了。

    补充:
    这个是《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全国都一样。
    法律上的问题,没有地域差别。
  • 找专管员吧,说说好话,一般专管员都会帮忙的,反正补交上就好了。
  • 没有申报地税的城建税等,除按日回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外,还要受处罚的:
    《征管法》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征管法》第六十四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你这个也没法准确的按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定性,可罚可不罚的,找税务机关吧。
  • 按你的说法:地税前台的人说要罚款,10元一天。估计这不是罚款,其实就是滞纳金,因为没有那家的罚款是按天计算的,而滞纳金不同于罚款,是同税款一样管理的,没有任何办法可以少(注意:任何办法!因为电脑已经给你算死了。)任命吧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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