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上述会计分录是否正确

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上述会计分录是否正确
  • 上述会计分录不正确

    主要是消费税计税应该是1100000*30%=330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8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80000

    成套礼品销售的应全部计算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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