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上述会计分录是否正确
- 上述会计分录不正确
主要是消费税计税应该是1100000*30%=330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8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80000
成套礼品销售的应全部计算消费税
分析如下: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其计算公式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1+增值税税率或者征收率);因化妆品实行从价定率计算征收消费税;生产销售 化妆品 应纳税额=销售额 x 比例税率 暂按你题目中的...
所以题目中的计税基础都是关税完税价格+关税=300,其中包含了消费税的90,但是不包括增值税的300*17%组成计税价格=250×(1+40%)÷(1-30%)=500(万元),当月应抵扣的消费税额=500×30%×60%=90(万元),生产销售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额=[360+58.5÷(1+17%)]×30%-90=33(万元)...
化妆品:关税=150X40%=60(万元)消费税=(150+60)/(1-30%)x30%=90(万元)增值税=(150+60+90)x17%=51(万元)机器设备:关税=40x20%=8(万元)增值税=(40+8)x17%=8.16(万元)进口环节缴纳的关税=60+8=68(万元)进口环节缴纳的消费税=90(万元)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51+...
1、该企业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香水精消费税:(98+8.9+15)/(1-30%)X30%=52.24万元,2、该企业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98+8.9+15)/(1-30%)X17%+(13+2)X17%=29.60+2.55=32.15万元拓展资料:1、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
1.进口散装化妆品应缴纳关税:(120+10+2+18)×20%=30万元 进口散装化妆品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120+10+2+18+30)÷(1-30%)=257.14万元 进口散装化妆品应交纳消费税:257.14×30%=77.14万元 进口散装化妆品应缴纳增值税:(120+10+2+18+30+77.14)×17%=4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