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小规模增值税免税政策
-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没有超过10万元的,如按季度纳税的,季度月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2020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没有超过10万元的,如按季度纳税的,季度月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020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法律依据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具体而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4号),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湖北省内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若其应税销售收入适用3%的征收率,则可以免征...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该项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允许各省(区、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一、对月销售额10...
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月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机构不超过50万元)或者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机构不超过800万元)的纳税人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政策优惠。2020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下调至1%,并有多项减免优惠政策,最高免征额度达到了100万元。这些政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