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异地预缴增值税,同时带征工薪个税如何处理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
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建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机构所在地的城建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扩展资料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四个方面: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二)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既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四)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 一、增值税处理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
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二、城建税及附加税务处理
财税〔2016〕74号文件规定,自 2016年5月1日起:
1.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建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机构所在地的城建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三、增值税会计处理
财办会〔2016〕27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预缴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企业预缴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月末,企业应将预缴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科目。
例:A 省某市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2016年8月在B省某县提供建筑服务(非简易计税项目),当月分别取得建筑服务收入(含税)4662万元,分别支付分包款1332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32万元),支付不动产租赁费用111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1万元),购入建筑材料117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70万元)。
1.在B省某县的建筑服务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当期预缴税款=(4662-1332)÷(1+11%)×2%=60(万元),在B省某县缴纳城建税3万元(60×5%),缴纳教育费附加1.8万元(60×3%),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1.2万元(60×2%)。
预缴税款:
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600000
贷:银行存款 600000
计提附加: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6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18000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12000
缴纳附加: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18000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12000
贷:银行存款 60000
2.回到机构所在地A省某市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当期应纳税额=4662÷(1+11%)×11%-132-11-170=149(万元),当期应补税额89万元(149-60),在A省某市缴纳城建税6.23万元(89×7%),缴纳教育费附加2.67万元(89×3%),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1.78万元(89×2%)。
月末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600000
贷: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60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490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490000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890000
贷:银行存款 890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068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62300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26700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178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62300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26700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17800
贷:银行存款 106800
四、相关法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
根据现行税法,建筑企业在其机构所在地以外的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时,确实需要按照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这一政策旨在确保税收征管的公平性和准确性。具体而言,《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建筑服务跨区域纳...
是的,建筑业需在施工地预缴增值税。因为按照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建筑企业在跨地区承包施工项目时,需在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并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具体操作包括开具《外管证》和办理报验登记。《外管证》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80天,项目合同期限超过180天的,按合同期限确定有效期。《外管证》需在签发之日起30日内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纳税人需在外出经营活...
建筑企业异地预缴增值税的,需要企业先在当地的税务局或者电子税务局开具外经证,企业带上合同,外经证,营业执照等去到工程所在地的税务局进行预缴,现在也有很多地方不需要去到工程当地,只需要在电子税务局操作即可,预缴后的税额可以在企业申报时进行抵扣。【法律分析】1.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
异地提供建筑服务是需要交纳增值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第四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