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方已抵扣申请红票,销售方怎么处理?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购买方已抵扣申请红票,销售方处理流程如下:
1、购方需要通过自已的防伪开票系统打印一份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去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一份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将通知单交给销售方开红字票。取得红字票后不能拿去认证直接做进项转出;
2、发票联个抵扣联其中任意一联丢失另一联在。都可以凭借其中一联的复印件代替。
《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
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三条
国家根据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积极推广使用税控装置。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不得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