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的土地租赁费和青苗补偿费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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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业的土地租赁费和青苗补偿费,一般不可能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也不可能抵扣进项税额。
建议分录:借:预付账款(长期待摊费用) 120 贷:银行账款 120 每个月:借:管理费用 10 贷:预付账款(长期待摊费用) 10 注:一年以上支付租赁费,请用长期待摊费用 有不清楚的,请继续追问~我来自“立信”人~~
租赁的土地遇到国家征收可按承租合同的约定给予赔偿。承租的土地在承租期限内被征收的,按承租合同的约定给予补偿。承租人可以获利青苗补助、地上附着物赔偿等的补偿;租地建厂房被征收的赔偿包括替代土地的租金价差损失、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地上物即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搬迁费用、解聘员工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
租赁土地被征用承租人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
进一步明确,土地补偿费归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则由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享有。因此,在土地租赁合同期间,若国家征收土地,补偿金的分配将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进行。土地补偿费应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补助费归土地使用权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则归其所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