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收购加计扣除,加工的残料损耗单可以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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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成本还是那么多,只是数量少了,相当也就是说单个的产品增加了成本,是能抵,没有什么区别。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文号:[ 国务院令[1993]第134号]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六)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文号:[ 财法字[1993]第223号 ] 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例第十条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一)自然灾害损失;(二)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 、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三)其他非正常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