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增值税算法是销项减进项的差额,还是差额再乘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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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项和进项是指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销项和进项已经用税率乘过一次
所以应交税额是直接的差额,不能再乘税率 -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需要乘税率的,是小规模纳税人
税额=销售额*税率。
增值税暂行条例。 - 当期销项减去当期你已认证的进项
- 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发布,细化增值税改革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最暖心的亮点之一就是允许生产、生活 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即加计抵减政策。但是,你知道其中的十个细节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要注意政策执行期间
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要注意确认条件
生产、生活 纳税人是指
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简称四项服务)
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要区分不同设立时间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 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 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 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四是确认的连续性 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
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
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五是准确计算加计抵减的基数
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
不能作为计提的基数
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
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六要区分三种情况抵减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七要记住一个例外
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
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需要按政策规定予以剔除
八是单独核算加计抵减
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
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
九是首次需填表声明
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
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同时兼营四项服务的
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表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十是有始有终
加计抵减政策到期后
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
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应交增值税是销项税减进项税,进项税确实已经交了,但是销项税产生的金额大于进项税金额,其中的差额就是企业增值数额,国家就是对增值部分征收税金。所以,增值税是公平的税负,增值多,多缴税;反之,则少缴税。而且增值税又是链条税,环环抵扣,可以追踪的。供参考。
应交增值税是指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活动本期应交纳的增值税。本项目按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间的差额填写。应注意的是,如果一般纳税人企业进项税大于销项税,致使应交税金出现负数时,该项一律填零,不填负数。 应交增值税的计算公式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
正常情况下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如果单月算应缴增值税=本月销项税-本月进项税+进项税转出-留抵税额。你的公式可以说没错,只是你应该理解你第一个公式的进货价是含税价格,第二个公式的进货价是不含税价格。即第二个公式的含税价=第一个公式所说的含税价/1.17。公司可提供全国北京 上...
应交增值税是指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活动本期应交纳的增值税。本项目按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间的差额填写。应注意的是,如果一般纳税人企业进项税大于销项税,致使应交税金出现负数时,该项一律填零,不填负数。计算公式: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
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举例: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一批货物价款10 000元,进项税1 600元,销售这批货物20 000元,则增值税计算方法为 应纳增值税=20000*16%-1600=1600元。相当于对增值部分征税(20000-10000)*16%=1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