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经营停车收费业务,能享受增值税进项额加计抵减政策吗?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可以享受。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附件)的规定,停车收费服务按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中的租赁服务。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第七条规定,现代服务业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后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六)项“现代服务”中第5目规定,租赁服务包括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经营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按照标的物的不同,经营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 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 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车辆停放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抵减10%的优惠政策。
可以享受。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附件)的规定,停车收费服务按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中的租赁服务。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第七条...
公司停车场需要交的税主要有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和停车服务费增值税。具体解释如下:1. 车辆购置税:对于停车场中使用的车辆,尤其是公司购买的车辆,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是一种针对车辆购买行为的税收,旨在调节交通环境,鼓励节能减排。2. 车船税:停车场中的车辆,无论是公司自用还是对外服务...
只要是用于生产经营办公产生的费用,收到开具正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凭抵扣联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不管开具的税率或征收率是多少。。
如果停车场属于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或者自建,可按照不动产租赁,依5%的增值税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如果停车场属于2016年5月1日及以后自建或取得的停车场,则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按照9%(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执行11%的增值税率、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执行10%的增值税税...
停车收费公司需要交多种税。一、明确答案 停车收费公司需要交纳的主要税种包括: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以及地方教育附加税。二、详细解释 1. 营业税/增值税 停车收费公司提供的停车服务属于销售服务范畴,应当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根据公司的年营业额和提供的服务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