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抵扣的增值税,因对方误操作而作废,怎么办?

已抵扣的增值税,因对方误操作而作废,怎么办?
  • 一、购货方已将发票认证,信息已上传,而对方已将发票作废,稽核系统将出现比对不符,国家税务总局会通过《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管理系统》下发核查信息给购货方的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核实原因的。  二、购货方已将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的处理  接到系统下发的比对异常协查信息后,如果购货方已将该发票申报抵扣,按规定,其主管税务机关应通过《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管理系统》向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发出协查信息。  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到销售方企业实地核实发票作废原因以及抄报税情况,并通过系统回函给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视回函情况依法进行处理:  (1)如果销售方是误操作作废并已如实申报交税的,则购货方可以将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不需要作进项转出,也不需要重开发票了;  (2)如果销售方是误操作作废而不如实申报交税,主管税务机关将要求购货方必须作进项转出处理,即缴纳税款和滞纳金,购货方作进项转出后可要求对方重开发票;  (3)如果确实是需要正常作废的发票,购货方必须作进项转出处理。  因此,《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管理系统》的协查信息很快就会下达,你公司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反映此事,也可耐心等候并配合好主管税务机关的协查即可。
  • 回答:一、购货方已将发票认证,信息已上传,而对方已将发票作废,稽核系统将出现比对不符,国家税务总局会通过《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管理系统》下发核查信息给购货方的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核实原因的。   二、购货方已将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的处理   接到系统下发的比对异常协查信息后,如果购货方已...

  • 销方未报税的情况下,抄好税后,到税务局先做'存根联补录',把销方系统做废的发票在税务局金税工程系统中按正常票补录进去即可,然后再读ic卡数据报税,再做综合征管软件中做申报即可。

  • 因为对方已经认证了,所以你作废了重新开具一张给对方是对的,但不必再开红字发 票了,否则你这笔业务变成没有销售额了。对方只要正常再认证抵扣你重新开具的发 票,并在申报本月增值税时对你作废的发票做进项税额转出即可,开红字发票绝对是错误的。

  • 按红字发票处理即可。在国税系统,该票会形成滞留票。你企业所在地税收管理员会联系你们。你们只要说明原因,提供证明材料、作废发票、红字发票及另开机发票的原件(复印件)即可。不用担心,在国税机关处理这样的情况有很多。按照他们的要求做即可。

  • 增值税专用发 票已经认证相符,但由于开票方误操作等原因作废,购货方暂时按正常发 票认证抵扣,次月,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稽核系统会提示“属于作废发 票”,通过增值税抵扣凭证稽核系统分发到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会通知购买方作进项税额转出,并将转出结果通过增值税抵扣凭证稽核系统,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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