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企业的标准是什么
- 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是:
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工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建筑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批发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零售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7、仓储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8、邮政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9、住宿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0、餐饮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三条
国家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长期发展战略,坚持各类企业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其中的小型微型企业实行积极扶持、加强引导、完善服务、依法规范、保障权益的方针,为中小企业创立和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第二条 本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人员规模、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
界定为微型企业是指企业雇员人数小于10人、产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产品(服务)种类单一、市场占有率很低或只在小范围有较高市场份额、规模组织小的企业组织。
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的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一)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上述划分标准适用于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
扩展资料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是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发布的文件。
解读综述
在货币政策从紧,通胀预期高涨的双重压力之下,原本就资金不足的中小企业,如今更捉襟见肘。在此背景下,针对中小企业的多项扶持政策正紧锣密鼓加紧酝酿。
2011年7月4日,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开始了系列扶持政策,这也意味着随后出台的政策将有的放矢,更具针对性。
值得注意的是,新标准首次在企业划型中增加“微型企业”一类。工信部总工程师朱宏任明确,将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扶持力度。
由于中小企业覆盖面过宽,致使企业群体中最弱势、最需要扶持的个体难以享受优惠政策——这一长期桎梏中小企业发展的困局终获破解。工信部等四部门昨日联合发布《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首次在中小企业划型中增加“微型企业”一类。
工信部总工程师朱宏任表示,新增微型企业标准,有利于明确重点,出台更有针对性、时效性的优惠政策,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扶持力度。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1. 就业人数:微型企业一般不超过十人。2. 资产规模:企业资产总额较低,具体标准因行业而异。3. 营业收入:微型企业的年度营业收入通常较小,具体金额根据不同行业和地区有所差异。二、小型企业认定标准 1. 就业人数:小型企业的员工数量通常在几十人到几百人之间。2. 资产规模:相对于微型企业,小...
例如工业行业的微型企业的标准为:1、企业的总职工人数不得多于100人,企业的资产总额不得超过3000万元。2、其他行业的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为:1、企业的全部职工人数不得多于80人,企业总的资产总额不得多于1000万元。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其中,“小企业”指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微型企业”指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500万元。资产总额:小微企业资产总额应不超过3000万元。2023小微企业认定标准三个条件 1、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2、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3、税收指标,...
(13)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税收指标: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
法律主观:现阶段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主要有以下三点:一、在资产总额方面,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二、在从业人数方面,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三、在税收指标方面,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法律客观:《 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二条本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