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开错,但是购买方已经抵扣入账怎么处理

发票开错,但是购买方已经抵扣入账怎么处理
  • 办理红字发票开具手续,你公司开红字发票,然后再按照正确的内容开具正确的发票给购买方,将红字发票和新开的正确发票同时给购买方做帐抵扣。具体方法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 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红字发票开具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暂按以下方法处理:
      1.专用发票已交付购买方的,购买方可在 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统称《信息表》)。《信息表》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除外)。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购买方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经认证结果为“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 码、号码认证不符”,以及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购买方不列入进项税额,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拒收的,销售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在 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2.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3.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 系统升级版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4.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5.已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一般纳税人,在纳入升级版之前暂可继续使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 在专用发票开错的情况下,若对方已认证并入账和抵扣,发票联和抵扣联不能退回。此时,购货方需携带已认证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到主管国税机关开具《进货退出或索取折扣折让证明单》。然后,你企业根据购货方提供的证明单,按原错票开具一份负数发票,并在开具一份正确的发票给对方。需要注意的是,负票...

  • 这种情况确实较为棘手,如果对方公司已经将发票用于认证并抵扣了税款,处理方式如下:首先,对方公司需要在开票机上打印一张红字发票申请单,确保发票联和抵扣联各复印一份,然后前往当地税务局申请,如果一切顺利,税务局会出具一份红字发票通知单。值得注意的是,在某些地区,开票系统可能直接与税务服务器连...

  • 面对发票开错且已抵扣的情况,确实比较棘手。首先需要采取的措施是进行退货处理。具体操作如下:第一步,由发票接收方前往其所在税局提出退货申请。税局审核后,会给予退货申请的批准回执。第二步,持税局的批准回执,发票接收方需再次前往开票方税局,提出相关申请。经审批通过后,开票方才可开具负数发票...

  • 遇到发票开错且客户已经认证的情况确实棘手。如果客户公司已经用这张发票进行认证并抵扣了税款,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处理:首先,客户公司需要在开票机上打印一份红字发票申请单,并复印发票联和抵扣联,前往当地税务局申请。如果所在地区的开票系统与税务服务器直接连接,客户可以直接通过开票机申请红字发票申请单。

  • 处理发票开错的问题确实比较棘手,特别是当对方公司已经用这张发票进行认证并抵扣了税款时。此时需要采取以下步骤来解决:首先,对方公司需要在其开票机上打印一张红字发票申请单,并复印发票联和抵扣联,然后前往当地税务局申请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部分地区的开票系统可以直接连接税务服务器,允许用户在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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