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计税的消费品有哪些

复合计税的消费品有哪些
  • 复合计税的消费品包括:1、烟;2、酒;3、化妆品;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按计税标准的不同,可以把税收划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计税依据又叫税基,是指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计税依据按照计量单位的性质划分,有两种基本形态:价值形态和物理形态。价值形态包括应纳税所得额、销售收入、营业收入等,物理形态包括面积、体积、容积、重量等。以价值形态作为税基,又称为从价计征,即按征税对象的货币价值计算。另一种是从量计征,即直接按征税对象的自然单位计算。计税依据是课税对象的量的表现。计税依据的数额同税额成正比例,计税依据的数额越多,应纳税额也越多。课税对象同计税依据有密切的关系。计税单位亦称“课税单位”,是课税对象的计量单位。一般可分为以货币量度为计税单位和以实物量度为计税单位。前者是以某种本位币的货币单位计算计税依据,适用于从价计征的税种,如 现行的增值税、营业税和各种所得税等。后者是以某一实物的自然量度单位计算计税依据,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如 现行的资源税以“吨”或“立方米”为计税单位,车船使用税以“辆”或“吨位”为计税单位等。组成计税价格是指将不符合税法规定的价格转化为符合税法规定的计税价格。计税价格是税收制度规定的,然而在有些情况下,商品的价格并不符合计税价格的要求,因而要通过计算增加或减少一定价格部分,使其成为计税价格。如税法规定要以含税价格计税,当产品价格为不含税价格时,就应按规定换算成含税价格。【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
  • 消费税中采取复合计税的项目有卷烟和白酒。消费税征收范围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1、第一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2、第二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3、第三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等。4、第四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

  • 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

  • 采用复合计税方法计算消费税的有:烟、白酒。具体规定如下:1、消费税复合计税的应纳税额=应税数量*单位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2、卷烟、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目前既采取从价定率征收又采取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是指从消费和销售活动中征收的消费税,它一般由国家征收。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不同,消费税的...

  • 复合计税的消费品包括:1、烟;2、酒;3、化妆品;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按计税标准的不同,可以把税收划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计税依据又叫税基,是指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计税依据按照计量单位的性质划分,有两...

  • 复合计征消费税有白酒和卷烟。白酒是既实行从价税-税率20%,又实行从量税-每斤0.5元。卷烟分为甲类卷烟和乙类卷烟。甲类卷烟的税率为56%加0.003元/支(生产环节);乙类卷烟的税率为36%加0.003元/支。消费税复合计税针对的是应税消费品,而不是纳税环节,委托加工卷烟、白酒时,受托方所代收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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