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勾选认证的期限

进项税勾选认证的期限
  • 在发票开具日期起180天之内认证抵扣进项税。
    根据《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发票开具日期起180天之内认证抵扣进项税,当期够抵扣不完的,可以留抵。
    3.留抵的进项税没有期限规定,只要企业持续经营,就能在以后各期抵扣,
    4.如果企业清算、注销,要将没有抵扣完的留抵额做进项税额转出。
    扩展资料:根据《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报告》的相关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客观原因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
    本公告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的,仍按照现行增值税扣税凭证申报抵扣有关规定执行。
    范围
    一、准予从销项税额当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已经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五)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运输费用金额,是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六)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 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以下称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一)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没有按照规定取得并且保存增值税抵扣凭证或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计其它有关事项的;
    (二)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专用发票:
    1.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2.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一) 购进固定资产(含购进固定资产所支付运费)。 (2009年1月1日起,购入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也可以抵扣)
    (二) 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所谓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无论财务上如何核算,均属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三) 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四) 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额或应税劳务。
    所谓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是指企业内部设置的供职工使用的食堂、浴室、理发室、宿舍、幼儿园等福利设施及其设备、物品等或者以福利、奖励、津贴等形式发给职工个人的物品。
    (五)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六)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其中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货物被 、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
    (九)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直接出口的货物中,购买国内原材料所负担的进项税额不予退税,也不得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应做计入成本处理。
    (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自取得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未到税务机关认证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经过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认证通过当月未按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十一)纳税人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十二)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额,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额中予以冲减。
    上述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若企业在购进时已结转了增值税进项税额,一经查实,一律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 认证勾选可以是当月也可以是次月。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以在发票开具日期起180天之内进行认证,以抵扣进项税;2、如果当期无法完全抵扣,可留抵至后续各期使用;3、认证勾选既可以在当月进行,也可以在次月申报期且未申报前进行;4、每月的增值税申报截止前,纳税人可以勾选...

  • 法律分析:勾选认证的话,比如8月的增值税现在9月开始就要申报了。 你可以9.15号之前申报期内勾选8月的进项税或者之前发票的进项税来抵扣即可。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

  • 留抵没有期限规定,只要企业持续经营,就能在以后各期抵扣,如果企业清算、注销,要将没有抵扣完的留抵额做进项税额转出。扫描认证是所属期内认证抵扣(就是当月认证算当月所属期),勾选认证可以在次月申报期且未申报前进行勾选认证。发票勾选认证每月最晚时间是增值税申报前。每月增值税申报前,可以...

  • 进项票的认证期限为360天,具体规定如下: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规定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认证、确认或申请稽核比对的时限由180日放宽至360日;2、已经超期的,可以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发票开具日期起180天之内认证,可以抵扣进项税,当期够抵扣不完的,可以留抵。留抵没有期限规定,只要企业持续经营,就能在以后各期抵扣,如果企业清算、注销,要将没有抵扣完的留抵额做进项税额转出。1、按月申报纳税人的发票抵扣期限为:税款所属期当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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