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抵扣进项税贷方有余额。可是所有发票都抵扣了。是做错了

未抵扣进项税贷方有余额。可是所有发票都抵扣了。是做错了
  • 未抵扣进项税贷方有余额。可是所有发票都抵扣了。是做错了 应该是你有方向做错的分录或销项税少做,检查一下。 进项抵扣是做在应交税费的借方的,都抵扣完了余额应该为0。
    已经抵扣的进项税还有余额吗? 你应该设定待抵扣税金明细科目,因为你这部分要等比对之后才能正式抵扣。你全放在一块,能分清哪个是应抵扣的进项,哪个是待抵扣的? 你的进项税有余额有两种情况,第一,你有待抵扣税金放在里面。第二,你进项税有留抵。 若不需要缴增值税,可以不用结转,直接在应交税金明细帐写借方余额就行了。若需要缴税,就要结转: 借: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什么是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 举例说明吧。 例如,购买小轿车,价格10万,增值税1.7万 由于小轿车不是生产经营所用,所以不得抵扣(进项税),这样就要将增值税也计入该固定资产,就是“且未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小轿车 11.7万 贷:银行存款 等 11.7万
    2009年1月1日起,在我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由生产型增值税转为国际上通用的消费型增值税。也就是说,在全国大部分地区2009年1月1日之前购买的固定资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是不允许抵扣的,从2009年1月1日起之后取得的才可以抵扣简单的理解这句话可以理解为2009年1月1日之前买的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不能抵扣,所以这部分固定资产出售按4%征税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但是,在2009年1月1日之前有部分地区试点增值税改革(东北地区),这些地区在这个日期之前就可以固定资产进项抵扣了,作为国家法规,为了语言的严谨性,所以这么说你就理解为买进来的时候没有抵扣过增值税进项的固定资产出售,按照4%征税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就行了
    未抵扣的进项税抵扣联不见了怎么办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影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稽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影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影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稽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营改增后,是否所有进项发票都可以抵扣了 不是有进项票就可以抵扣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下列专案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专案、免征增值税专案、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专案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期初建未抵扣进项税应入哪个科目 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税金“。
    不得抵扣进项税的有 答案:ABC 汽车制造厂为生产工人购买工作服属于外购劳保专用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A属于为生产免税产品购进的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可抵扣;B、C不属于增值税纳税单位,其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可抵扣。 另,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下列专案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购进固定资产;(2)用于非应税专案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3)用于免税专案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4)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供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什么可以抵扣进项税 你是一般纳税人,如果你的税点是17点的,那抵扣的也是17点.除了原材料以外,凡是公司有需要购买的,17点的增值税开的发票,都可以拿来抵扣进项税.
    物流公司什么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 汽油、柴油,汽车配件、车辆维修保养、办公用品,购进汽车、购买房屋等取得的专用发票,其进项税可以抵扣 扩充套件阅读: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规定,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7%,增值税征收率为3%,并在其《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指出,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物品、装置等有形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可见,物流公司经营租赁货运汽车,且司机非出租单位配备,这项业务属接受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物流公司取得出租方开具的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出租方是一般纳税人)或税务机关 的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出租方是小规模纳税人),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同时,物流公司应关注承担经营租赁货运汽车燃油费的进项税额抵扣问题。财税〔2013〕37号档案指出,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专案包括:(一)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专案、非增值税应税专案、免征增值税专案、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四)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可见,物流公司经营租赁货运汽车承担燃油费的,其支付燃油费的进项税额属于经营活动中自销售方取得,且不在不允许抵扣的范围内,故允许抵扣。 财税〔2013〕37号档案还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税务人员提醒,物流企业应注意享受这一利好政策。 另外,税务人员还提醒物流公司注意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装置和技术维护费用的抵扣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装置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装置(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装置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装置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此外,物流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取得真实合法的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也可抵扣。如接受会计鉴证、税务鉴证服务,按照财税〔2013〕37号档案规定,取得税率6%的属于现代服务业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 应该是你有方向做错的分录或销项税少做,检查一下。进项抵扣是做在应交税费的借方的,都抵扣完了余额应该为0。

  • 待抵扣进项税额贷方有余额怎么处理待抵扣进项税是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的"待抵扣进项税额"的明细科目,该明细科目用于核算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尚未进行交叉稽核比对的已认证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抵扣凭证)注明或者计算的进项税额.辅导...

  • 待抵扣进项税有余额。待抵扣进项税贷方余额是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科目,表示已经认证,但是要留待下期才能抵扣的金额。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待抵扣增值税不要记入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最好设应交税费待抵扣增值税。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

  • 进项税期末贷方能有余额吗可以有余额.进项税期末贷方有余额,需要看下明细账,是不是认证之后转出的.也需要为转出做分录,避免余额一直留在进项税上.哪些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一、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

  • 最好是把余额转到未交增值税科目里就可以了.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1.有关政策规定.能够准确计算企业原抵扣进项税额的,按原抵扣进项税额结转进项税额转出;无法准确确定进项税额的,一律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结转应该转出的进项税额.所谓实际成本包括进价、运费、保险费及其它有关费用.2.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1)若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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