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应税消费品采用免税并退税政策的适用范围包括

出口应税消费品采用免税并退税政策的适用范围包括
  • (一)一般退(免)税的货物范围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对出口的凡属于已征或应征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和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部分货物外,都是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范围。均应予以退还已征增值税和消费税或免征应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可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一般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这两种税的具体征收范围及其划分,《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 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对其税目、税率(单位税额)均已明确。强调要具备这一条件,主要是考虑我国退税以征税为前提这一基本原则,因此,我们讲退税,只能是对已征税的出口货物退还其已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税的出口货物则不能退还上述“两税”。否则,所退税款就没有来源。免税也只能是对应税的货物免税,不属于应税的货物,则不存在免税问题。那种把出口货物退(免)税视同出口补贴,要求对所有出口货物都予以退(免)税的观点是不正确的。
      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所谓报关离境,即出口,就是货物输出海关,这是区别货物是否应退(免)税的主要标准之一。凡是报关不离境的货物,不论出口企业以外汇结算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企业在财务上和其它管理上作何处理,均不能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现行外贸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出口商品销售陆运以取得承运货物收据或铁路联运运单,海运以取得出口货物的装船提单,空运以取得空运单并向银行办理交单后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出口货物销售价格一律以离岸价(FOB)折算人民币入帐。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销售后,才能办理退税,这是因为:

  • 法律分析:消费税的免税、减税、退税的规定如下:1.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退税后,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进口时予以免税的,报关出口者必须及时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已退的消费税税款。2.纳税人直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免税后,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进口时已予以免税的,经机构所...

  • 具体规定如下:1. 出口企业应当具有出口货物的经营权和进口货物的权利,或者与持有进口货物的单位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并在规定期限内将相关材料报送海关申请退税。2. 应税消费品指依照《 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规定应当缴纳消费税的商品,按照规定标准计算退税金额。3. 根据出口商品的不同,退税率也不同。

  • 出口免税并退税政策适用于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直接出口应税消费品,或外贸企业代理其他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外贸企业仅在代理出口特定企业应税消费品时可办理退税,受其他非生产性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则不予退(免)税。出口免税但不退税政策针对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

  • 1、出口免税并退税: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以及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这里需要重申的是,外贸企业只有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才可以办理退税,外贸受其他企业(主要是非生产性的商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是不退(免)税的。2、出口免税但不...

  • (财税[2012]39号)第八条二、出口应税消费品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进口时补缴消费税的规定 1、出口企业已经办理退税的情形 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退税后,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进口时予以免税的,报关出口者必须及时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已退的消费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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