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怎么划分
4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
划分如下:
扩展资料: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产品、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根据《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 根据《 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具体划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
(九)住宿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十)餐饮业。(同九)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
明确答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价格扣除,具体表现为在采购过程中对中小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下浮,以此来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这一比例的扣除根据企业规模、采购项目类型及预算等因素综合确定。详细解释:1. 政策背景与目标:政府采购对于中小企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为了扶持中小企业,...
为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作用,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中小企业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暂行办法。中小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符合国务院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是提供自产货物、工程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产品。小型、微型企业在...
政府采购机制采取措施来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特别体现在价格扣除政策上。对于非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在招标、谈判或询价文件中会明确指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将享受到6%至10%的价格优惠,这是在基础价格基础上进行扣除的。具体的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自行决定,以确保公平竞争的同时,鼓励...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划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总体目标和适用范围 本办法旨在通过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所提到的中小企业,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划分的企业规模。该办法适用于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进行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中小企业的认定 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