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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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证完毕,打印认证相符结果清单,,,然后下月报税时,按照清单申报,,抵减本月的销项税,,,
最后把认证联和清单装订保存,以备检查 - 把本月认证的订在一起,有个封皮,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奖本月认证的通知书和清单一起打印出来,附在前面,以备日后税务局查。
- 抵扣联装订成册。发票联财务作账。
- 装订成册保管.
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实际上是将电子发票进行了作废,而纸质发票已交给了购货方,并且购货方已经通过认证,完成了进项税额的抵扣。在这种情况下,并不需要开具红票。按照规定,这种情形在增值税稽核系统中会被标记为作废发票。在次月的19号,系统会进行国家税务总局的比对,如果提示发票为“属于作废发票”,...
总之,对于已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方法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缴纳销项税,另一类是进项转出并重新获取发票。具体操作时,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并与税务局保持良好沟通,确保整个流程的正确性和合规性。
认证抵扣后的进项发票,发票联随业务入账作为原始凭证,而抵扣联则需单独装订成册,形成正式的会计档案(凭证附册),以便按会计档案进行保管和备查。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四条,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包括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其中,发票联是购买方用于核算采购成...
已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发 票联作为原材料(固定资产等)购进成本和抵扣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附件,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抵扣联,按照25份/册装订备查。
一、对于销售方:不能作废该发票,只能开红字专用发票,否则将可能受到处罚.对于购货方:若销售方作废了发票,通常情况下,购货方不能抵扣该进项税额,需做进项转出后,要求销售方重新开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对方却作废了,怎么办?这种情况认证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已经抵扣需要做进项转出处理.如销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