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中央空调增值税票是否可以抵扣

购进中央空调增值税票是否可以抵扣
  • 您好,根据《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的规定:“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上述事宜建议联系主管区局税政科具体判定。
  • 购进中央空调增值税票不能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规定:
    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中央空调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故不能抵扣。
  •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购置中央空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进项税额是可以认证抵扣的。一般纳税人购置中央空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账务处理是,借:固定资产—中央空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 公司购买安装中央空调,用于生产经营办公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照发票上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取得发票,可以计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按照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

  •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取得的空调增值税专用发票,那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取得的空调的普通发票或者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空调发票,那进项税额是不可以抵扣的。除了附在建筑物上的中央空调外,其他用于办室或生产经营的,取得的 就可以抵扣,已抵扣不用进项转出。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

  •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购入的中央空调属于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因此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 其购买时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合法的税项抵扣凭证,帮助企业减少相应的税负。与此相对,中央空调及电梯作为不动产的组成部分,其购买发票无法享受同样的税项抵扣优惠。因此,在进行固定资产采购时,企业应确保发票符合抵扣条件,以充分利用税法赋予的优惠政策,优化财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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