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企业的产成品由于意外损失比如发生火灾遭受的产品损失该如何做账?

一般纳税人企业的产成品由于意外损失比如发生火灾遭受的产品损失该如何做账?
  • 问:一般纳税人企业的产成品由于意外损失(比如发生火灾)遭受的产品损失该如何做账?
    答:对于产成品的非正常损失,如果是由于意外损失或是自然灾害损失,在扣除保险公司等赔偿后记入“营业外支出”,而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 、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扣除有关责任人员赔偿后记入“管理费用”。
    火灾造成存货损失进项税额如何处理

    政策文件: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言外之意就是只有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损失的资产,其进项税额才不可以抵扣,而其他原因损失的资产,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比如,自然灾害、火灾等损失为其他原因损失的资产,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 对于产成品的非正常损失,如果是由于意外损失或是自然灾害损失,在扣除保险公司等赔偿后记入“营业外支出”,而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 、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扣除有关责任人员赔偿后记入“管理费用”。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和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 [案例1] 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某月末在财产清查中发现,库存原材料短缺5 000 元,经查短缺的原材料不含运费,是由于仓库管理员管理不善造成,经公司领导批示,应由仓库管理员赔偿500 元。非正常损失原材料所涉及的进项税额=5 000×17%=850(元),不应作进项税额转出。按...

  • 答:纳税人在产品、产成品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例:某企...

  • 3.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例如,因生产过程中的意外导致的半成品报废,所耗用的原材料、加工服务费用等,均不得抵扣。4.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例如,因火灾等导致的房产损...

  • 正常损失,指的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损耗,也就是合理损耗。合理损耗的处理 《企业会计制度 》第二章第二十条第1款规定:购入的存货,按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和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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